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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委托代收代付款协议
    “代收代付款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中唐传媒(以下简称视频制作工场)通过其旗下直属网站视频制作工场www.spzzgc.com 以下简称视频制作工场)向视频制作工场用户提供的视频制作工场上交易协议附随的交易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本协议主要约定视频制作工场用户即您与视频制作工场视频制作工场账户中的代收代付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并作为您与视频制作工场签订的《视频制作工场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与《视频制作工场服务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代收代付款服务”概要   (一)“视频制作工场账户”:是指您在注册成为视频制作工场会员后,视频制作工场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账户。您可自行设置密码,并用以查询或计量您的预付、应收或应付款。
   (二)“代收代付款服务”:即视频制作工场向您提供的交易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其中包含:
    1. 代管:您可以使用本服务通过您本人的有效的支付宝或其他经视频制作工场指定的银行账户向您的视频制作工场账户充值,并委托视频制作工场代为保管。
       2. 代收:您可以要求视频制作工场代为收取其他视频制作工场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
    3. 代付:您可以要求视频制作工场将您交付代管或代收的款项支付给您指定的其他视频制作工场用户。您同意,视频制作工场代付后,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该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4. 提现:当您的视频制作工场账户内100元人民币,并满足视频制作工场规定的其他提现条件时,您可以向视频制作工场做出提现指示,同时必须提供一个您本人的有效的支付宝或其他经视频制作工场指定的银行账户,视频制作工场将于收到指示后的3-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上述有效账户(根据您提供的账户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视频制作工场不接受您提供的其他受领方式。
    5. 查询:视频制作工场将对您在本网站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网站中实时查询您的视频制作工场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若认为记录有误的,可以要求视频制作工场提供管理后台有关收付款的详细记录。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提供的有效账户对应的服务公司或者银行提供的,若需查证,请向该公司或银行请求查证。
   6. 冻结:视频制作工场根据您的指示将您指定的金额冻结于您的视频制作工场账号,冻结后,该笔金额只可用作悬赏交易、交易保障、赔付等指定用途。
   7. 解冻:视频制作工场根据您的指示将您冻结于视频制作工场账号的指定金额解除冻结,解冻后,该笔金额可根据您的指示用于作品交易、提现等用途。
   8. 款项专属:您支付到视频制作工场并归属至您视频制作工场账户的款项以及您通过视频制作工场账户收到的交易款,视频制作工场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网站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
    二、“代收代付款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在使用本服务交易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一旦您通过视频制作工场预设的交易流程使用本服务,您即授权视频制作工场在您的指示下支付交易款给交易对方,或收取交易对方支付给您的交易款,上述指示不可撤回或撤销
     交易成功的,若您是原创会员也即出售方,视频制作工场则会根据视频制作工场相关规定将本次交易中所得收益转帐至您本人有效的支付宝或其他经视频制作工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不成功的,若您是作品购买者也即购买方,视频制作工场将返还您此次作品的交易金额;若您是原创会员也即出售方,同时因您个人因素导致交易失败的,您同意视频制作工场有权要求您赔偿视频制作工场相当于交易金额的网站维护费额的损失(对于独家签约会员,赔偿金额为交易金额的20%-30%;对于非独家签约会员的独家销售作品,赔偿金额为交易金额的40%;对于非独家签约会员的非独家销售作品,赔偿金额为交易金额的60%)。
    (二)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视频制作工场相关规定,而款项已先行划付至您的视频制作工场账户名下,您同意视频制作工场有权直接从该账户中扣回款项。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您同意视频制作工场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视频制作工场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视频制作工场合理的追索费用。     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三)您了解并同意视频制作工场单方修改本协议,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但若修改协议时增加您的义务的,视频制作工场将先行公示一个月,若您不同意经修改后的协议,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四)视频制作工场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支付宝或其他经视频制作工场指定的银行来实现,您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视频制作工场不因该资金在银行流转途中的风险向您承担责任。    (五)您完全了解并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视频制作工场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及孳息可能存在的贬值、损失等风险。    (六)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时,您即授权视频制作工场将您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给与您交易的另一方,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用户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不作全部显示)。
    (七)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三、“代收代付款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视频制作工场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视频制作工场视频制作工场雇员受损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2.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物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3. 非法使用他人有效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或无效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4. 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5.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6. 其他视频制作工场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三)视频制作工场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对您视频制作工场帐户下的正在交易的作品采取暂停交易、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由此造成的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视频制作工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无论视频制作工场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四、其他    本协议之规定若与视频制作工场其他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对于其他本协议未做约定之内容,以《视频制作工场服务协议》与《视频制作工场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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